一、贷款对象和条件
在法定劳动年龄内、身体健康、诚实信用、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包括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人员、持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持《失业人员证明》的高校毕业生、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以及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。为鼓励诚信用贷,对信用记录好、贷款按期归还、贷款使用效果好的小额贷款借款人,可准予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。
二、贷款程序
借款人经有稳定收入人员(稳定收入人员指国家公务员,事业单位职工,学校教职员工,医院医护人员,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有稳定收入、稳定住房、稳定岗位人员)信誉担保后,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,并提交《再就业优惠证》、有效的身份证明、户口、营业执照、场地证明、经社区进行初审,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同意,并出具推荐证明,报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,报担保机构审核担保,银行发放贷款。
三、额度与期限
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;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,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;对招用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%(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%)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,按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。
四、贷款利率与贴息
按经办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。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。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、街道、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、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,具体包括:家庭手工业、修理修配、图书借阅、旅店服务、餐饮服务、洗染缝补、复印打字、理发、小饭桌、小卖部、种植、养殖、社区保洁服务、商业服务网点、中介服务、咨询服务、搬家、钟点服务、家庭清洁卫生服务、初级卫生保健服务、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、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、养老服务、病人看护、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。
在法定劳动年龄内、身体健康、诚实信用、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包括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人员、持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持《失业人员证明》的高校毕业生、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以及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。为鼓励诚信用贷,对信用记录好、贷款按期归还、贷款使用效果好的小额贷款借款人,可准予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。
二、贷款程序
借款人经有稳定收入人员(稳定收入人员指国家公务员,事业单位职工,学校教职员工,医院医护人员,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有稳定收入、稳定住房、稳定岗位人员)信誉担保后,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,并提交《再就业优惠证》、有效的身份证明、户口、营业执照、场地证明、经社区进行初审,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同意,并出具推荐证明,报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,报担保机构审核担保,银行发放贷款。
三、额度与期限
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;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,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;对招用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%(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%)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,按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。
四、贷款利率与贴息
按经办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。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。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、街道、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、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,具体包括:家庭手工业、修理修配、图书借阅、旅店服务、餐饮服务、洗染缝补、复印打字、理发、小饭桌、小卖部、种植、养殖、社区保洁服务、商业服务网点、中介服务、咨询服务、搬家、钟点服务、家庭清洁卫生服务、初级卫生保健服务、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、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、养老服务、病人看护、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。